工作职责

工作职责

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

发布者:马克思主义学院  时间:  浏览:2012-03-28 11:31:06

1、主持本院全面工作。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决定、指示、规章制度,组织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、科研及其他任务。

2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,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。

3、主持本院职工会议,共同研究决策本部重要事务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。

4、搞好教职工队伍的建设。选择和培养学术带头人,组织教师梯队建设,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。组织进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,按照管理权限,参与教职工的调配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。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
5、搞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。抓好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研室建设、教学督导组建设、教风建设以及教研教改工作,保证教学质量。

6、管理本院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工作。组织审查申报科研项目,鉴定科研成果,评审学术论文。

7、组织领导好本院物资管理、安全保卫、爱国卫生、档案、信息等工作。

8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